股权分红常常是非法集资的高发领域。其中,承诺投资者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是较为常见的表现形式。然而,从来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高回报通常意味着高风险。入股、分红,高额回报靠拉人头爱企查信息显示,建平县兴沃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沃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林海,深圳泰沃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控股70%,经营范围包括肥料生产、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等农业生产及技术研发。
宣传资料显示,兴沃公司是一家生产炭基肥的生物高科技企业。作为全县唯一一家肥料生产企业,为了满足产品的市场需求,该公司对产品营销战略和市敞位作出了调整,在原有炭基肥生产的基础上,今年又投资100余万元,新建1条有机肥生产线。
2017年成立以来,兴沃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声称可以通过投资公司生产项目,以认购股权分红派息为名获得高额回报。据兴沃公司成都地区负责人王某华介绍,兴沃公司目前已经有了6条生产线,前景广阔,当前的奖励机制主要以投资金额及时间为标准,设立了静态收益及动态收益两种模式。
方案说明中,静态收益是指以定向投资为手段获得前值分红的一种方式,投资起点1万元,投资金额需为1万的倍数。具体来说:
此外,方案说明中,动态收益则是将公司股份分为管理股、资金股和资源股三个部分,其中管理股占40%,资金股占30%(定投50万),资源股占30%(推荐拉新)。每个人负责两个部门,根据投资金额和业绩分配管理网体,可无限裂变,形成金字塔式的团队。工资按投资份额的2%计算,以团队整体业绩为基础,每月发放。团队业绩达到10万,收益为2000元;达到50万,收益为1万元。当团队业绩达到100万、300万和500万时,将分别奖励1%的股份,但上限为3股。业绩每天更新,达到一定份额后,按业绩2%于每月19日发放工资。
在一份投资者提供的认购合同中,第一条投资方式中规定:甲方(认购者)委托乙方向生物质产业项目实体企业进行投资。第二、三条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规定:乙方按照甲方的投资总金额8%进行利润分配,委托期限为17个月,期间不得撤资,否则需赔付占投资总金额30%的违约金。
此外,在股权分红协议书中,规定甲方(投资者)每投资50万元,乙方出让1%的股权;投资上限150万元,乙方出让3%的股权。但合同的乙方落款,却为大连慕禾农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资金也都进入了该企业的对公账户。
然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2023年4月2日,大连慕禾农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已签名递交简易注销承诺书。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大连慕禾农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进行简易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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