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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拒载绕路处罚金额提高10倍 最高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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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京报快讯 (记者郭超)交通运输部官网今天发布了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这次直接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专家指出,此举旨在根据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 ...

新京报快讯 (记者郭超)交通运输部官网今天发布了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这次直接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专家指出,此举旨在根据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的服务特性,分别制订服务规范,网约车服务管理规范已征求过意见,经过修改后将适时发布。

出租车定位调整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

记者在新修订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发现,出租车汽车在城市中的定位有了调整。此前将出租车定位为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本次修改后,出租车定位调整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专家指出,出租车行业经过30多年发展,在城市中的定位几经调整。在现阶段,出租车定位为城市交通补充是科学的,这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车提供了政策空间。

议价甩客等8种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新的管理规定还调整了部分法律责任,对出租车驾驶员八种服务不规范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规定明确,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这八种违规行为,将受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修改前的规范,对违法这八类行为的处罚,最高罚款200元。

(新京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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