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王斌)今日,太原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从今年1月1日开始,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阳曲县和娄烦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共惠及全市7万多人。调标后,太原市城乡平均低保标准居全省首位。
2016年,太原市率先实行了6个市辖区城乡标准一体化。2017年,在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普提30元的基础上,重点对娄烦、阳曲贫困县农村低保进行了倾斜。提标后各县(市、区)具体标准是:6个市辖区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清徐和古交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5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阳曲和娄烦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70元。 太原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娄烦、阳曲两县城乡低保标准相差180元。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更好地服务扶贫脱贫工作,此次提标适当提高了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将阳曲和娄烦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提标后,阳曲、娄烦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440元,超过3026元(2016年指标)的脱贫标准,贫困户中最脆弱的人群得到了实惠。 新的保障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9月10日前完成1到8月低保对象提标补发工作;9月份按新标准执行审核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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