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要求,持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建设,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纪律保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28日,市纪委下发关于五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卧龙区青华镇叶寨村委会原主任张富杰索取侵占五保、低保资金问题。张富杰在负责叶寨村低保、五保工作期间,以帮助群众办理手续需要费用为由,索取侵占13户低保、五保资金439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6月13日,卧龙区纪委给予张富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退还给群众。 镇平县贾宋镇张楼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文彬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张文彬以妻子的名义伪造危房改造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2017年5月18日,贾宋镇纪委给予张文彬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内乡县王店镇杨湾村党支部原书记于国同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于国同以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7850元,据为己有。2017年4月10日,内乡县纪委给予于国同撤销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方城县杨楼镇栗子店村党支部书记魏松安优亲厚友办理低保问题。魏松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母亲申报低保,使其领取低保资金10077元。2017年4月17日,方城县纪委给予魏松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官庄工区官庄镇民政所办公室副主任刘世甫失职失责问题。刘世甫在负责低保、五保手续初核期间,对上报的22户低保户和7户五保户申请资料初核把关不严,造成其违规领取低保、五保资金59500元。2017年5月8日,官庄镇党委给予刘世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南阳市纪委强调,上述五起典型案例,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党群政群关系,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南阳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必须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盯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主动排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委、纪委,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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