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规定:商品房与配建保障房之间不得隔离分割 中青在线深圳9月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武欣中) 深圳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人才卓和保障性卓配建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配建的人才卓和保障性卓交付使用后,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卓和保障性卓与商品卓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为规范人才卓和保障性卓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卓和保障性卓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9月5日,深圳政府在线发布了由该市卓和建设局制定出台的深圳市人才卓和保障性卓配建管理办法。该办法提出,城市更新和招拍挂用地项目配建人才卓和保障性卓应当坚持政府指导、企业主导、设施共享、社区融和、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的原则。 办法规定,城市更新配建项目原则上优先作为保障性卓,配建方式以集中配建为主,分散配建为辅。配建的人才卓和保障性卓在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方面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卓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大堂、走廊、电梯、园林、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应当与所在项目同期商品卓公共区域装修标准一致。配建的人才卓和保障性卓的设计应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卓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人才卓和保障性卓坐落布局应当能方便共享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及物业服务。 该办法第20条特别规定,人才卓和保障性卓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卓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卓和保障性卓与商品卓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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