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第四大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草案件,该案共查获香烟915条,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元。 当天下午16时许,S49焦桐高速豫鄂省界公安检查站秋雨绵绵,车流如织。四大队执勤民警叶红晨、赵冬、池齐广按照大队安排,对进入河南的“两客一危”、小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正在这时,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豫QAA1XⅩ的银灰色小型面包车从湖北随州方向缓缓驶来,该车走走停停,时快时慢,行迹十分可疑。“这车有问题!”民警叶红晨果断上前将该车引导至检查区,发现车内除了主副驾驶座外,后排座椅上货物堆积如山,而且用被褥蒙得严严实实。民警询问司机车上拉的什么货,司机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当民警掀开车厢被褥后不禁目登口呆,原来被褥下竟然是成箱成条的各种香烟! 经过仔细清点,该面包车上共载有黄鹤楼、利群和红旗渠牌香烟915条。经调查询问,驾驶员李某自称这批香烟是从湖北随州买的,拉回驻马店老家代客用。但无法提供合法的有关证件手续,涉嫌非法运输烟草。民警依法对涉案车辆及非法运输香烟进行扣留,并积极联系桐柏县烟草部门迅速开展案件移交工作。当晚19时,桐柏县烟草专卖局安排负责人员前来大队开展案件移交工作。在依法、妥善办理移交手续后,大队将涉案香烟及车辆移交桐柏县烟草专卖局作进一步处理。 高速交警提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运输烟草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否则构成非法运输。非法运输烟草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相应刑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运输烟草等需经国家专卖许可的货物、物品时,需要及时办理相关准许运输证件,否则,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追悔莫及!(记者王海锋 刘振伟 通讯员 李相全 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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