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全市交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据统计,9月30日至今,全市共查获酒驾司机182人,其中,醉驾7人,二次酒驾2人。 10月2日22时许,唐河县新春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电缆线脱落,阻断南北方向车辆通行,该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该路口指挥车辆分流通行。此时,一辆鄂B牌照的东风小型客车自北向南疾驰驶来,不服从执勤民警指挥。该车强行冲卡时,被前面脱落的电线挡住后被迫停下。 民警检查时,该车驾驶人一身酒气,满脸通红,拒绝接受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检测,并把车钥匙藏起来,声称车钥匙在朋友处,不让民警暂扣其车辆。后经民警和其亲友反复劝说,王某才愿意接受测试。经检测,王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01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目前,王某已被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 10月5日20时30分,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埠江交警中队在G312国道与S239省道交叉口执勤时,一辆白灰色中型面包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该车驾驶人突然加速,欲跟着已例行检查完毕的小轿车通过,民警迅速采取措施将该车拦停。经检测,该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35毫克,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进一步调查,驾驶人李某为唐河县马振抚乡人,准驾车型A1A2,今年8月份刚取得驾驶校车的资格,但其驾驶的车辆属于报废机动车。 依据相关法规,民警对李某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机动车予以收缴,并分别处以1000元至2000元、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的行政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A1A2驾驶证将被降级为A2A3,驾驶校车资格将被取消。李某懊悔地说:“国庆节期间下着雨,我以为交警不会执勤,才和朋友们来桐柏县聚会喝了点酒。8月份才取得的驾驶校车资格也要被取消了,这酒喝得真贵啊!” 10月6日21时40分,余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非营运)沿中心城区伏牛路自北向南行驶至长江路交叉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余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检验含量为51毫克。 目前,余某因涉嫌酒驾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七勤务大队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事后,余某称,当天和两个朋友在伏牛路的夜市摊吃饭,禁不住朋友的劝说,也想着自己离家近,就喝了一两多白酒。没想到,他开了不到500米,就被民警查了。(南都晨报记者 王朝荣 特约记者 张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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