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背着行李到法院主动要求拘留,在得知案件已转为刑事自诉,拒执可能被判刑后,又主动与执行人和解。10月30日,申请人任某乙到宛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撤回刑事自诉,与被执行人任某甲握手言和。 2012年6月份,任某甲建造平房浇顶,同族兄弟任某乙帮忙时发生事故,导致九级伤残,法院判决任某甲赔偿任某乙各项损失5万元。判决生效后,任某甲以已经支付过医疗费没钱赔偿为由,拒不执行,任某乙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调查得知,任某甲名下的土地租赁给旁人,每年都收取有租赁费。执行干警多次做任某甲的工作,劝其履行义务,任某甲坚称自己没钱,且不该再赔偿。 今年国庆节期间,执行干警给任某甲下最后通牒,如不执行将采取强制措施。10月2日,任某甲背着行李来到法院,称情愿被拘留也没钱赔偿。当天,任某甲被法院以拒不执行为由司法拘留15日。拘留到期后,任某甲依然不愿履行,再一次被拘留。执行干警告知任某甲,因其拒不执行,触犯了刑法,申请人已申请刑事自诉。此时,任某甲终于害怕了。 10月25日,执行干警接到任某甲家属的电话,称愿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经协调,任某甲的家属送来3万元,任某乙同意不再追究任某甲的刑事责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10月26日上午,被执行干警批评教育后,任某甲在拘留所写下悔过书。因规避执行,任某甲缴纳了3000元罚款后,执行干警解除了对其的拘留措施。(南都晨报记者 周聪 通讯员 周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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