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为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效开展,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着力加强审执联动,力争在案件审判源头减少执行不能风险,并为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打下基础,促使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树立“审执一盘棋”理念。新野法院党组要求立案、审判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整个立案、审判环节都要有执行风险意识,在案件作出裁判时要对下一步可能面临执行充分进行评估,尤其要对案件的判决做到明确、具体,防止因裁判模糊而造成执行不能。 强化案件保全措施。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尤其对一些涉及财产案件,依法在诉前提醒当事人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在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及时依申请或依职权作出诉讼保全裁定,防止当事人恶意转移、隐匿财产,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 切实提高自觉履行率。对于一些经调解结案的案件,新野法院要求切实改变“一调了之”做法。在案件调解结案后,要求承办法官及时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将案件自觉履行率纳入审判质效考核目标,从而在源头上减少了一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共办结诉前、诉中保全案件357件,促使 269件保全案件在执行阶段有财产可供执行而顺利执结。经调解后自觉履行案件426件,从整体上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提升。(刘振伟 张延波 吴瑞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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