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庆的日子难免饮酒助兴,但是,您可别忘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规矩。 近日,邓州市公安交警大队陶营中队在孟楼镇兰冲路口处巡查时,发现3辆摩托车高速驶来,当驾驶人看到警车时立即减速、犹豫不前,并有逃跑迹象,巡查民警遂迅速上前将其3人控制。后经检测,这3位男子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分别达到了每百毫升93mg、103mg、 116mg,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询问得知,李某、周某、熊某三人为连襟关系,当天是熊某生日,为了庆祝熊某生日相聚在一起,在吃饭时一时兴起3人分喝了2瓶白酒,自己也知道酒后开车的危险性,但出于侥幸心理,认为中午刚刚吃过饭,交警应该不会巡查,不料被抓个正着,三人均表示后悔不已。 为此,邓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刘振伟 张超 王国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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