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桐柏县公安局毛集派出所急群众之所急,通过视频监控信息研判,及时帮群众找回钱包,挽回损失。 2018年1月15日中午时分,刘某在毛集镇某婚庆会所门前不慎将钱包丢失。 监控发现线索 刘某求助毛集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后,民警立即调取该婚庆会所监控视频,发现12时57分30秒被两名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男子捡走。因监控距离较远,画面模糊,一时无法确认当事人。但是民警并没有放弃,一方面用手机拍下监控照片,将信息发送到毛集镇警务工作站辅警群,发动社区力量进行寻找;另一方面民警继续调取沿途监控进行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的监控排查,终于发现了两名拾遗者较清晰的图像。立即转发微信,发动辖区干部、群众进行辨认。 归还物品,现金被“瓜分” 1月16日上午,辖区村干部反馈,毛集镇某村有两位村民比较相似。得到这一消息后,民警立即前往走访核查,路途中积雪融化,河道涨水,道路泥泞。在该村杨某家,民警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杨某终于承认其捡到钱包,将部分现金、钱包和银行卡进行了上缴。原来拾到的现金于当日同杨某A共同“瓜分”了。 追踪被“瓜分” 现金 民警跟据杨某提供的线索,徒步走访到杨某A家,而杨某A当天“瓜分”钱后外出不在家。民警在电话中耐心细致做杨某A思想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杨某A于1月17日上午将分得的现金交到民警手中。民警随通知丢失钱包的刘某进行“完璧归赵”。 刘某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后,感谢民警耐心热情的帮助,帮他找回了钱包。毛集派出所耐心热情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得到了失主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民警提醒市民,拾获他人的遗失物应主动交还失主或通过相关部门交还;如拾到他人遗失物,失主找到后拒不归还的,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占”犯罪,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刘振伟 肖书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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