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大车却准驾不符,家住河南商丘的李某“灵机一动”,买来个假证,为确保“天衣无缝”,又办了个假身份证试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桐柏交警一眼识破,结果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1月18日,桐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平安守护”行动中,查获一名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身份证驾驶货运车辆的嫌疑人。 1月18日上午,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毛集中队民警在335省道开展“平安守护”专项行动,10时许,一辆号牌为豫NM03**号重型货车驶来,在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很爽快地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 驾驶证信息显示:马某,商丘市睢阳区人,准驾车型:A2。 不过细心的民警立马发现该驾驶证上的字体与真实证件存在明显差别,且边缘较为粗糙,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及业务知识,民警断定该驾驶证涉嫌伪造,随要求该驾驶人出示身份证。 驾驶人见民警有些怀疑,不慌不忙的又出示了身份证,以此来证实自己的身份。民警立即使用移动警务终端PDA予以核实,身份证校验位错误,该身份证号码不存在,事实面前该男子沉默不语,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该男子最终交待了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的违法事实,并从口袋里掏出来另外一张身份证,经核实此证才是该男子真实的身份证。进一步核查后,该男子真实姓名为“李某”,河南省商丘市人,他所持驾驶证的实际准驾车型为C1。 原来,李某知道自己准驾不符,没有资格驾驶大型货运车,就在网上花了300元购买了一本假驾驶证,为了防止交警检查时便于证明自己身份,又购买了与驾驶证同名同号的假配套身份证,两个证上除了照片是自己,其它都是假信息,没想到被桐柏交警一眼看穿。 在事实面前,李某对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准驾不符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十分后悔,聪明反被聪明误。 目前,桐柏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某所持有的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收缴,扣留其驾驶车辆,对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3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以上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李某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移交由桐柏县公安局毛集派出所受理,公安机关对其持有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对李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1000元。 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不仅仅是一句宣传标语,贵在遵守和敬畏法律。桐柏交警提醒: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刘振伟 肖书鼎) |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7 13:23 , Processed in 0.04339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