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13时左右,乘坐湖北襄阳至河南新野班车的乘客刘某先后来到新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甸铺检查站和航运派出所驻汽车站警务室报警称,称其自己在回新野途中在新甸铺镇下车,近乡情怯,在下车的过程中因为走得匆忙,不小心将自己的随身背包拉在了车上,包内装有这几年在外辛苦打工挣下的钱存的银行卡、几千元现金、身份证等贵重物品。车号也没记得清楚。 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正在驻汽车站警务室内进行安全检查、值班执勤的航运派出所负责人于建浩立即带领值班民警黄艾民带着报警群众赶到汽车站值班室,查阅车辆进站记录及视频监控,但是因为新年刚过,车流、人流量较大,能收集的资料很有限。看着报警群众焦虑无助、急切盼望的眼神,驻站民警毫不放弃,一边通过车站联系湖北襄阳汽车站协同查阅买票登记记录,一边逐车查找司机询问情况,同时调阅查看随车记录仪。经过努力工作,处警民警终于在3月4日上午找到了与刘某同坐一排、捡取刘某背包的肖某。航运派出所负责人于建浩与民警黄艾民赶到住在城区的肖某家中,耐心询问,细致工作,摆事实讲证据,最终使得肖某将自己在车上捡取到刘某的背包及包内物品全数交还到民警手中。 3月5日上午,刘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新野县公安局航运派出所驻汽车站警务室,从民警手中接过了“悄悄走失”如今却又分毫未差回到自己手中的贴身背包,清点着包内现金、银行卡等物品,听着民警的叙说、叮嘱,刘某脸上满是感激的笑容!(刘振伟 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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