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明确监督原则。坚持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宽严相济;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点,精准监督;坚持惩防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全覆盖,无禁区。 明确监督事项。对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情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实施办法情况;遵守省纪委“五个不准”纪律要求和市纪委“十严禁”行为规范以及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明确监督方式。通过审查调查、案件复查、巡查监督、抽查监督、备案监督、人事监督、风险监督、日常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严防“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办法还明确,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是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点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承担教育管理监督的领导责任。“对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我们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南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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