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南阳中院民二庭来到镇平县晁陂镇齐营村广场,对一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南阳中院在网上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 上午10点,随着巡回法庭审判长的宣布,设在镇平县晁陂镇齐营村的巡回法庭正式开庭。 据介绍,杨某等3人在2012年开始从事大理石加工行业,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不仅一直进行生产活动,还向村内的水塘倾倒大量的废弃石料和绿晶废水,致使原水域面积20余亩,现仅剩下三分之一左右面积。不仅使这里的环境遭到破坏,也对周边村民的生活用水造成一定影响。 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3被告立即停止向该坑塘内倾倒固体废物和污水等行为,并在协议生效起3个月内,对坑塘内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标准由环保部门审核。审判长李新华说:“在这种背景下,可以通过这种公益诉讼惩处环境污染者,更重要的是,任何符合国家条件的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社会的共同利益,都可以把侵害公共环境的人或企业推上被告席,这也告诫人们或企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南阳电台 刘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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