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唐河县的一名男子,被警方采取社区戒毒强制措施后,没有履行社区戒毒义务。近日,这名“疏忽大意”的男子受到法律的处罚。 现年42岁的陈某,一直在外务工。由于工作的不易,漂泊的难处,就在务工中不慎染上了吸食毒品的恶习。其间,2013年6月份,陈某因吸毒被广东东莞警方行政拘留。2014年9月份,陈某因再次吸毒被广东深圳警方行政拘留,并被采取社区戒毒三年的强制措施。 此后,陈某决定不再吸食毒品,更换了工作地点,并和之前的“毒友”断绝了联系,彻底和过去“一刀两断”,准备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环境。同时,自以为不再吸食毒品就没事的陈某,也没有履行社区戒毒的义务,更没有到社区戒毒机构定期接受检测。 其间,民警发现陈某没有履行社区戒毒义务后,就通过陈某家属联系陈某,规劝其主动履行社区戒毒义务。直到近日,陈某才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主动来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陈某不履行社区戒毒协议的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罚。(决策探索杂志 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李晓卓 左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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