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下午5时许,淅川县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有一辆红色面包车上载有一只孔雀,现途径寺湾镇清凉寺路段。 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在该路段设卡堵截,不一会儿,一辆与报警人描述信息相符的红色面包车进入民警的视野,待其驶近后,民警果断将其拦截。民警打开车辆后备箱一看,一只孔雀虚弱地卧在后备箱里。经询问,司机交代这只孔雀是湖北省十堰市一名男子在南阳市所购,准备贩卖给他人,他负责将其运送至十堰市。 经鉴定,确认这是一只蓝孔雀,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仔细检查,这只蓝孔雀无明显外伤,降状况良好,民警遂将其带回,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 目前,民警已把这只蓝孔雀送到了淅川县孔雀园妥善饲养。(决策探索杂志 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刘天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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