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城市开展卓租赁市场试点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郭军鸽 通讯员肖忠报道)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选取5个城市开展卓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卓租赁租购同权措施,对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6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卓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卓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治区选取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市、库尔勒市等5个城市开展卓租赁市场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城市先行,继而逐步推广。 根据通知,全疆各地特别是试点城市,要培育机构化、规模化卓租赁企业;建设卓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增加租赁卓有效供应;保障租购同权;创新卓租赁管理服务体制。 自治区搭建全区统一、政府主导的卓租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各地要建立各自的卓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需求者直接网上查询、核验相关信息,租赁双方直接网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同时,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卓、在新建商品卓项目中配建租赁卓;鼓励开发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卓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卓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厂房、商业用房等,按照法定规划和规定程序改建为租赁卓。 此外,完善卓租赁支持政策,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凡合法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等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卓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各试点城市要积极探索卓租赁租购同权措施,对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悉,去年全国12个城市开展首批卓租赁试点,通过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卓建设,培育和发展卓租赁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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