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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一天捣毁77个传销窝点秦皇岛一天捣毁77个传销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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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杨琦通讯员刘亚涛)6月25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对先期摸排的4个小区102处涉嫌传销窝点进行全面清理,现场捣毁窝点77个,清理传销人员120人。据了解,市 ...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杨琦通讯员刘亚涛)6月25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对先期摸排的4个小区102处涉嫌传销窝点进行全面清理,现场捣毁窝点77个,清理传销人员120人。

据了解,市场监督、公安执法人员以及街道、社区、保安公司人员等100余人参与了此次集中行动,海港区委常委、副区长安关山亲自到现场调度指挥。根据前期摸排结果和群众举报,分别对紫金嘉府一区、二区及燕鑫花苑、东方明珠城小区4个小区开展突击打击。

行动中,对先期摸排的102处涉嫌传销窝点进行全面清理,现场捣毁窝点77个,查扣大量传销资料书籍,以及含有大量传销信息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共清理传销人员120人,其中筛查出重点传销人员17人交由燕山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协调市民政救助部门对46名一般参与人员集中教育遣返;现场遣散一般参与人员57人;解救上当受骗人员35人。

据介绍,此次集中打击行动是海港区委区政府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的打击传销惊雷行动的一部分。接下来,海港区还将持续开展系列集中打击行动,确保惊雷行动取得积极战果。

为传销提供场所 房主将面临重罚

近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致秦皇岛出租房主的一封倡议书,倡议书中说明了传销的危害性,同时警示,一旦为传销提供经营及培训场所等,房主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和高额经济风险。

致出租房主的倡议书

各出租房主:

传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抄济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的稳定。各出租房主要认清传销的危害性,切莫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及聚集活动,否则会引发不良后果,为此,特发出倡议:

一、传销传承的是欺骗和贪婪,传销人员个个梦想一夜暴富而不择手段地发展下线,导致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他们通常是一人出面租房,再安排几名传销人员组织家庭,男女混居,一旦发生事故或案件,不仅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房主还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和高额经济风险。

二、传销人员经过传销组织高强度地精神控制后,往往室内集聚、异地口音、串联洗脑、交流骗术,谎话连篇,异于常人。有的则在发展下线无果的情况下,实施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左邻右舍安全和社区和谐稳定,导致房主背负骂名,声誉尽毁。

三、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房主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登记备案承租人信息,对不登记备案或者是明知是传销人员仍出租房屋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条件的出租房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为了家庭幸福,为了社区和谐,为了社会稳定,为了美丽的秦皇岛,请出租屋业主不要将出租房屋租给传销人员。自觉抵制传销,共建和谐社会。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杨琦通讯员刘亚涛)6月25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对先期摸排的4个小区102处涉嫌传销窝点进行全面清理,现场捣毁窝点77个,清理传销人员120人。

据了解,市场监督、公安执法人员以及街道、社区、保安公司人员等100余人参与了此次集中行动,海港区委常委、副区长安关山亲自到现场调度指挥。根据前期摸排结果和群众举报,分别对紫金嘉府一区、二区及燕鑫花苑、东方明珠城小区4个小区开展突击打击。

行动中,对先期摸排的102处涉嫌传销窝点进行全面清理,现场捣毁窝点77个,查扣大量传销资料书籍,以及含有大量传销信息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共清理传销人员120人,其中筛查出重点传销人员17人交由燕山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协调市民政救助部门对46名一般参与人员集中教育遣返;现场遣散一般参与人员57人;解救上当受骗人员35人。

据介绍,此次集中打击行动是海港区委区政府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的打击传销惊雷行动的一部分。接下来,海港区还将持续开展系列集中打击行动,确保惊雷行动取得积极战果。

为传销提供场所 房主将面临重罚

近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致秦皇岛出租房主的一封倡议书,倡议书中说明了传销的危害性,同时警示,一旦为传销提供经营及培训场所等,房主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和高额经济风险。

致出租房主的倡议书

各出租房主:

传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抄济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的稳定。各出租房主要认清传销的危害性,切莫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及聚集活动,否则会引发不良后果,为此,特发出倡议:

一、传销传承的是欺骗和贪婪,传销人员个个梦想一夜暴富而不择手段地发展下线,导致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他们通常是一人出面租房,再安排几名传销人员组织家庭,男女混居,一旦发生事故或案件,不仅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房主还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和高额经济风险。

二、传销人员经过传销组织高强度地精神控制后,往往室内集聚、异地口音、串联洗脑、交流骗术,谎话连篇,异于常人。有的则在发展下线无果的情况下,实施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左邻右舍安全和社区和谐稳定,导致房主背负骂名,声誉尽毁。

三、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房主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登记备案承租人信息,对不登记备案或者是明知是传销人员仍出租房屋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条件的出租房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为了家庭幸福,为了社区和谐,为了社会稳定,为了美丽的秦皇岛,请出租屋业主不要将出租房屋租给传销人员。自觉抵制传销,共建和谐社会。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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