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7月2日电 据上海市卓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购买商品卓行为,上海市卓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卓的暂行规定。 自7月3日起,企业购买商品卓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卓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上海市住建、房管部门将会同规土、税务、工商、人社、司法、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商品卓销售管理,强化交易登记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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