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7月1日电(记者强勇)哈尔滨市卓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卓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规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卓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根据这一通知,哈尔滨市将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卓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哈尔滨市卓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卓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执行同等缴存比例。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卓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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