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纪委监委坚持从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入手,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完善资金监管,有效预防了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发生。 严明纪律要求。研究制定唐河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投入、监管、使用等提出具体要求。出台唐河县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明确适用范围、问责情形、责任追究等,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全覆盖。 坚持常态化督查。唐河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扶贫办、县审计局不定期组织人员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扶贫资金管理运行及拨付使用等情况,确保扶贫资金科学规范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坚决杜绝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督促问题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扶贫资金滞留及使用效益低、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及监管不力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建立问题清单,限期销号整改,增强扶贫实效。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案事件17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诫勉谈话13人,警示约谈50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2人。(清风南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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