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一名走失一月有余的女子在大河镇流浪时被夜间巡逻的大河派出所民警发现救助,并成功为其找到了家人。 当日凌晨2时许,大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大河镇江庄村附近时,发现一名女子在道路中间行走,也不避让疾驶而过的车辆,情况十分危急,民警见此情形,立即靠边停下巡逻车并用警灯警示后方车辆注意避让,同时迅速将女子搀扶至路边。 经简单询问,该女子智力缺陷,时而清醒时而不清醒。为了女子的安全,且考虑到女子又饿又累,民警们决定先将女子带回派出所再想办法。在派出所,民警为流浪女子端来了热腾腾的饭菜。待女子稳定了情绪之后,经民警耐心细致的询问,终于从女子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女子姓名叫胡某辉。得此情况后,民警通过公安科技手段,终于查清了女子真实姓名与家庭情况,女子名叫胡某某,家住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随后,民警通过多方途径查找到了其家人的联系方式并取得了联系。 胡某妹妹带来的身份证件 当日11时许,胡某某妹妹和妹夫赶到大河派出所,家属握着民警的手十分感激:“我姐姐走失了一个多月了,一直寻找无音,家人十分着急,多亏民警及时帮助,一家人才有惊无失得以重聚,真是太谢谢您们了......” 一家人终团聚 平安到家后,胡某某妹妹和妹夫发微信再次感谢民警:“谢谢人民警察救了我姐姐。谢谢!你们依然是救苦、救难的人民好警察,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你们的身影。警察这个名字永远都是人民落难的希望,是百姓的亲人,是最受尊重的特特军人。向你们致敬!学习。” 面对群众的感谢,民警们表示这只是很平常的事,因为在他们心目中,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本就是人民警察的本色精神所在。 桐柏公安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心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贴心解决群众困难,传递正能量!(决策探索杂志 记者刘振伟 通讯员肖书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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