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直销联盟发布: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照相关部署,2017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职能。直销企业信息披露网站显示,目前全国有87家直销企业。7月18日,记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取20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直销企业总部,对其年报情况进行梳理、归纳和汇总。这20家直销企业总部全部提交2017年度报告,年报率为100%。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7项,其中有6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属于企业的“规定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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