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金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农业是弱势行业,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而农业主体自身投融资能力和政府的扶持力度又有限,导致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资金缺口依然较大,农业融资“难、繁、贵”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制约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还急需破解。 (一)农业经营主体急需金融“造血”与金融机构支持不力的矛盾还依然存在。目前国有商业性金融机构在乡镇基本没有金融网点,大部分乡镇只有农合行网点是“现代农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一农”服务“三农”的局面还没有打破。同时,由于受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相对续分散、信用基础不够稳定、涉农贷款风险相比工商企业较大且放贷手续复杂成本高利润少、农业投资产出效益过程较长等因素影响,各金融机构对涉农信贷服务兴趣不高,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二)农业主体缺少有效抵(质)押物(权)和担保物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破解。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虽然有些地方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所,搭建起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各银行也对农业融资抵(质)押和担保问题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都只能停留在卸围试点和个别产品的推行上,而未能从面上给予破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申请贷款时,可登记抵(质)押和担保的有效资产非常有限,导致农业主体难以及时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同时,担保体系不健全、担保成本过高、互保联保风险敏感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使一些本可以通过担保形式获得融资的农业主体被拒之大门之外。如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要求国家公务员担保,而农民难以寻找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务员,造成贷款难以落实。 (三)农业保险发展落后,农业经营风险较大,影响了“三农”信贷投放。农业经济基本上是“靠天吃饭”的脆弱经济,遇到自然灾害,会有大批农民和农业企业遭受严重损失。而目前仅有人保财险开办4类农业保险,分别为政策性小麦、玉米、棉花农作物保险3类以及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1类,尚未开办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性保险业务险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旦遇到天灾,将无力归还贷款,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农业贷款的积极性。 (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面临较大障碍。一方面信息不对称制约了农户信用评定工作的有效开展。农户人口流动频繁,居字散,信用基础信息真伪不易鉴别,给信用户评定工作造成较大困难。另一方面农户资信条件差,影响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当前,分散化的农户生产经营,很难形成资本合力,且农户生产经营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低下,一场自然灾害往往造成农民丧失偿还贷款能力而违约。再者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未取得预期效果。目前评定的信用户并未得到实际性的优惠措施,在贷款的发放上,信用户并未享受到优惠的利率政策,信用户评定未取得应有激励效果。 (五)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审批手续繁琐和农业融资成本过高问题还普遍存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论数额大小,都要进行调查、审查、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和落实抵押担保等措施,与上报一笔几千万元的贷款手续和流程一样,手续比较繁琐,审批时间较长。同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银行贷款,除部分授信额度大、经营业绩好、资产较雄厚的主体能够得到利率优惠外,其余基本上都是利率一浮到顶,有的甚至连最高利率也难以贷到资金。而且由于农业主体基本上都是流动资金贷款,时限比较短,农业投资的周期又较长,时间需求不匹配,大部分涉农贷款周期采取一年一贷、利息一月一付的贷款方式,无形之中增加了连续申贷、评估、保险等费用的隐性成本支出。 二、下一步农金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的思考 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业的发展壮大同样不能缺少现代农业这个广阔的市痴间。实现现代农业与金融机构的紧密牵手和双赢共进,既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互动,更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机制做保障。 (一)完善能够合理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是要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功能,拓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由支持粮食收购向产前、产中延伸,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粮食生产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贷款等业务。二是要改革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信贷准入门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改善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三是要深化农信社改革,促进其向股份制转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已有业务品种,拓展农村卓贷款、生活消费贷款市场,增加投资理财和外汇业务。四是要健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经营模式,推动吸存资金快速回流农村。农业银行要进一步丰富服务工具、扩大服务范围,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的技术型、创新型和外向型的优质农业企业,适度参与农户贷款市澈争。五是要继续培育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在农村发起成立村镇银行、专业化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大民间借贷业务引导和规范力度,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增加农村信贷供给。 (二)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在金融支农中的杠杆作用。整合好财政扶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补助、风险补偿、保险补助等方式,尽最大可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支农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同时,强化农业信贷资金发放与用途监管,加大对各环节财政资金带动金融支农绩效的测算与评估,保证财政出资的贴息、补助、补偿、保险金等所带动的信贷资金用到刀刃上,推动财政资金对金融支农带动力的提升。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考核和监管力度,将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工作列入相关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硬性约束“一定比例存款用于当地”“新增贷款一定比例用于涉农贷款”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贷款必须不少于一定比例”等政策规定的有效实施,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吸引社会资本向农业领域配置。 (三)加快构建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健全农村信用征集机制,按照“简单、实用、高效”的原则,完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方法,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评定实现全覆盖,并进行实时监测、科学评价、培优汰劣,减少金融信贷机构对于涉农贷款风险的担忧。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客户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后管理的标准化流程,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活动,实行“银保、银企、银农”授信,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培育诚实守信的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加强政府涉农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加快构建一个集农业政策、农业信息、涉农优惠、金融信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政、银、农三方常态共享。 (四)进一步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方式。创新金融信贷管理模式。在信贷审批环节中,改变涉农贷款“零风险”的不切实际要求,做到“集中有度,管而不死,放而不乱”,以信贷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创新金融信贷服务方式。强化金融支农服务理念,真正把农户当客户,把涉农业务作为回报社会的主业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促共进;优化信贷服务流程,做到距离更近、环节更少、时间更短、流程更简、效益更优;提高信贷服务质量,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专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套餐”,对涉农业务进行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服务,以更好地挖掘各自的服务功能优势。 (五)拓宽有效抵(质)押物(权)的模式和途径。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真正让农村“死”的资产能够“活”起来,以着力解决农业抵(质)押难的问题。探索创新抵(质)押贷款的模式,明确抵(质)押贷款的程序,按照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登记、评估中心组织评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等流程办理相关抵(质)押和担保贷款事宜,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够简单明了、快速高效中获得贷款。注重培育农业信贷中介服务组织,使该组织在各类涉农贷款业务中,特别是在为农业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和出示还贷能力证明方面真正发挥好中介服务功能,以弥补因第三方缺位而造成的农业主体融资难落实的问题。 (六)创新农业贷款风险担保和保险补偿机制。加快完善涉农担保体系建设,在规范现有各级各类涉农担保机构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多层级多产业的由各级政府出资控股,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入股,专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担保的公司,以帮助各类资金缺、信用好、有潜力、能带动的农业主体提供各种快速便捷的担保业务。通过多种手段和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农业保险,在发挥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保险组织,加快形成体系健全、产品多样、广泛覆盖、有序竞争、功能明显的农业保险市场。开发完善各类能够有效化解各种农业风险和真正惠及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保险产品,探索推广对商业银行涉农贷款进行保险和开展蓄信贷保证保险,并建立完善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贷款保险制度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使农业保险真正起到农业“保护伞”和“避风港”的作用。(南阳银监分局 靖俊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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