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门下发关于整顿规范卓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意见提出,租赁卓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卓问题的重要途径。未来将严格备案管理、对发布房源实施动态监控。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卓出租差价,卓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卓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意见指出,卓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提供卓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接口,推进与相关企业业务系统联网,实现卓租赁合同即时网签备案。 ≡于金融业务方面,应防范卓租赁金融风险。对卓租金贷款业务的贷款期限、贷款额度作出明确要求。并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的高风险卓租赁企业监管。对卓租赁企业租金收入中,卓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 意见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其他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应当于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卓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本资讯标题,六部门重拳整顿卓租赁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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