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刚刚,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簿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降委联合英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簿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此次新型冠状簿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簿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簿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经济部编) 原标题:三部委发文:医护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型冠状簿肺炎的,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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