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房产资讯 查看内容

珠海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房地产开发项目 可延期3个月缴纳

评论: 0|来自: 南方日报

摘要: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丽苑 梁涵)27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3月19日起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后3个月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 ...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丽苑 梁涵)27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3月19日起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后3个月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期3个月缴纳。

  通知称,缓缴措施适用于珠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规定需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由企业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承诺书,经核实属于缓缴范围的,自然资源部门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出具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珠海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企业在承诺缓缴期限内应按珠海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金额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及时将缴交凭证广东是税收入(电子)票据交回自然资源部门。

  通知指出,对于虚假承诺、不履行缴费承诺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列入信用管理失信名单,提请各部门联合惩戒,并依法追缴,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疫情防控期结束时间以珠海市新型冠状簿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本资讯标题,珠海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房地产开发项目 可延期3个月缴纳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9-9 17:21 , Processed in 0.04279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