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市卓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2月27日发布通知调控房地产市场,对东莞市商品卓限购年限等方面做出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自27日起,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二套商品卓(新建商品卓或二手商品卓),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卓的,其拥有卓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卓的,须在东莞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卓。 同时,东莞市差别化卓信贷政策相应调整。其中,对拥有两套及以上卓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卓贷款。 通知称,捂盘惜售、收茶水费、未明码标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本资讯标题,东莞房地产市场政策趋严趋紧 |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 黔ICP备16004947号-1 )
GMT+8, 2024-4-29 20:13 , Processed in 0.02591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