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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52-严惩传销犯罪 江南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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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严惩传销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配合全区法院打击传销犯罪和非法集资犯罪集中宣判活动的开展,2021年6月15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的一号法庭公开集中宣判了两起组 ...

为严惩传销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配合全区法院打击传销犯罪和非法集资犯罪集中宣判活动的开展,2021年6月15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的一号法庭公开集中宣判了两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典型案件,九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三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本次宣判的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同属一个传销体系,该传销组织系典型的资本运作传销模式,通过诱使他人交纳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的方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交纳33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采用五级三晋制的规则,对参加者进行分级管理,以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组织成员不断发展他人加入,并通过上传下达、召开会议学习、讲解传销组织规则、传销组织复制、返利等方式,进行复制和层层管理传销体系,从而使该传销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至案发时止,该组织层级已超过三级,组织成员远超三十人以上。九名被告人自2016年以来陆续加入该传销组织,先后根据传销组织规则达到老总级别,对传销组织的发展壮大均起到了关键作用。江南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

江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依法严惩、以案说法、常态化宣传等方式,有力震慑了传销犯罪的气焰,教育和警示了广大群众,为共建无传销江南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本次集中宣判适逢疫情防控时期,江南法院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克服困难,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了宣判,旨在保持对传销犯罪的高压态势,展现了广西和南宁市打击传销工作的坚定决心。

撰稿:余卉

编辑:梁柯

审核:黄昕如

自治区第一驻点指导组(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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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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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法院教育整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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