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3日电 (刘文文)中国司法部立法四局负责人郭文芳23日在关于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此次条例建立了生猪屠宰行业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当天吹风会上,中新社记者提问,此次修订后,在管理方式上有哪些创新举措来确保条例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中国司法部立法四局负责人郭文芳作出上述回答。 郭文芳进一步说,新条例规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厂从业者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包括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等,并依法向社会公示,以信用制度保障生猪屠宰质量。 另外,新条例建立了黑名单制度,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如果被吊销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另外,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这是一项新的制度措施。她称。 中国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介绍,新条例一共五章四十五条,重点体现了与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上位法的有效衔接。新条例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当天会上马有祥还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5443家,其中上年度屠宰生猪2万头以上的企业1957家,占总数的36%。(完) 本资讯标题,新修订生猪屠宰条例 明确建立黑名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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