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08.27。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08.27 2021年6月18日,我局收到两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分别为:SC21330300300930667、SC21441200604530483)和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SP20210225、肇庆市食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SP20210456C;2021年7月1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85631023)和成都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21CJ03309。称夏津县正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早餐派、甜甜圈烘烤类糕点、向阳花蛋糕三种产品,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 2021年6月18日及2021年7月2日,夏津县市场监管局两次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停止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 〓、复检异议情况 2021年6月18日及2021年7月2日,夏津县正乐食品有限公司两次收到检验报告,该公司均对检验结果(√申请复检;□提出异议;□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尚在复检/异议期内)。 三、调查查处情况 2021年6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现场没有发现2021年3月19日生产的早餐派产品及2021年4月17日生产的甜甜圈,2021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没有发现2021年5月12日生产的向阳花蛋糕。经核查,该单位2021年3月19日生产的早餐派,生产了80箱,3.9kg/箱,售价30元/箱,货值金额2400元,产品全部销售到浙江省;该单位2021年4月17日生产的甜甜圈,生产了80箱,3.9kg/箱,售价30元/箱,货值金额2400元,产品全部销售到广东省;该单位2021年5月12日生产的向阳花蛋糕,生产了80箱,3.9kg/箱,售价30元/箱,货值金额2400元,产品全部销售到重庆市。当事人发布了召回公告,并联系经销商,产品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夏津县正乐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夏津县正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柒仟粉元整(7200元);2.并处罚款玖万伍仟元整(95000元);3、罚没款合计拾万贰仟粉元整(102200)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本资讯标题,生产不合格食品 山东夏津县正乐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9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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