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企查查,近日,阿里降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该公司因价格违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被群众举报价格违法 据悉,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发现当事人(阿里降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同)在天猫平台开设经营的阿里降大药房,在销售枸杞时涉嫌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遂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调查。经查明,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当事人在其天猫商城阿里降大药房店铺销售南京同仁堂黑枸杞子青海野生黑枸杞宁夏纪构杞非特级茶男肾正品时,参与天猫平台开展的双旦礼遇券 满300减30优惠活动,对上述商品开展满300减30降价促销活动,并在上述商品销售页面上作出日常价¥59.8 直降¥6 日常价¥59.8 双旦到手价¥53.8以及双旦价59.8-凑单减6.0-买2件立减26.9=买2件单件到手价26.9元的价格标示,当事人销售上述降价销售商品时并未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未对各种优惠措施下的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列举,未对降价优惠幅度予以明确解释说明。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二条: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正常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经营者应当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改正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决定文书号为穗黄市监处字[2021]238号。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 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被罚70元 本网还注意到,2019年11月,阿里降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0元。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降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恒浩。阿里降(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和阿里降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和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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