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9月17日讯(记者 郭跃)9月15日晚,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09)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知,通知称,将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 ∵体来看,通知表示,经查明,华晨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华晨集团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华晨集团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三是华晨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披露的文件虚假记载。四是华晨集团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五是华晨集团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对祁玉民处以60万元罚款;阎秉哲处以20万元罚款;对叶正华、刘鹏程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对刘同富、邢如飞分别处以30万元;对池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杨波、东风、刘学敏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高新刚处以8万元罚款。 本资讯标题,中国证监会:华晨集团存五项违法事实,罚款5360万元 |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7 03:14 , Processed in 0.188547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