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新闻网法治讯 (记者 赵君民 魏新宇) “我当时价值2千万的土地和房产竟然只卖了531万元,一座金山卖了个白菜价,心疼呀!我有理由怀疑受委托的弟弟、买主和处理此事的法官有恶意串通之嫌。”最近,家住河南省中牟县的韩彦民提及此事气愤不已。![]() 同胞弟弟受委托 “金山”卖出个“白菜价” ≥韩彦民介绍,2013年1月初,他被限制自由距离释放仅剩4个月,同胞弟弟韩某民找到他,让他出具一份特别授权书,代为处理他在法院的债务。原来韩彦民因为常年做生意,与银行和朋友之间有借贷也很正常。大家也主要是看韩彦民在中牟县白沙镇上黄金地段一块12余亩土地和一幢3层数十间门面房价值不菲,才大胆借给他钱。 由于自己很快就要自由,韩彦民也就拒绝了弟弟的请求,此前弟弟也找过自己也拒绝了。后经不住弟弟一再要求又加上弟弟把母亲请来游说,就动了心;不过,韩彦再三向弟弟强调,土地和房产价值很大,过去有人愿意每亩土地100万要买走就没有卖,再加上门面楼总价值接近2000万元,外欠账1000万还完仍绰绰有余,至少给自己留下100万元,以便今后创业使用。看到弟弟满口答应自己提出的条件,老韩也就勉强答应。 韩彦民清楚记得,2013年1月7日弟弟拿来一份打印好的“委托授权书”(特别授权)让哥哥签字,同时把拟好的一份“变卖申请书”让韩彦民抄写。1月8日,也就是韩彦民授权后第二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执行法官到韩彦民限制自由的地方确认授权书。1月9日,金水区法院迅速出手下达了裁定,指定了买受人余某和司某,裁定这样描述“买受人余某、司某已将买受价款交至本院”,而二人交款时间则是2013年的1月14日,比下达裁定晚5天。而裁定书对总价款只字未提。 自由后,老韩多次问弟弟12余亩土地和3层门面楼卖了多少钱,外欠账还完了吗?剩余的钱在哪里?老韩一直得不到回复,后来才知道卖了531万元,不少债权人一分未见。 当事人质疑个中问题一串串 当时价值2000万元的不动产仅仅卖了531万元,仅仅还了4起债务,剩余大部分债务一分未还。这让明白真相后的老韩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随着内情深入了解老韩再也坐不住了。 “处理完土地和房产我弟弟马上开上了宝马车,后来又查到买受人往他个人账户分三次打了195万,他自己还承认,还给他现金20万元,后来听母亲还说有100万给了法官。”“买受人给法官多少好处我无从查证,但法院存在一些列违规之处不能不让人生疑。”韩彦民说。 针对韩彦民的质疑,记者致电其弟弟韩某民,韩某民不愿多说。 “当我拿到证据质疑弟弟195万元是咋回事时,弟弟竟然回答是借买受人的,过去素不相识,低价处理我财产,人家就借给他钱,傻子也明白其中猫腻。” 让韩彦民存疑的还不仅仅是这些。 “早在2007年5月份,我这块土地和房产就评估了511万元,而法院2011年11月份的评估仅有346万元,时过4年不升反降;实际上,我周边邻居房地产这4年已经涨了几倍,而政府公告起拍价也涨了几倍。而法院就是凭这个低价评估,并且这个评估也超过了1年,根据规定超过一年必须再做评估。”韩彦民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土地及房产处置有关规定,法院查封后必须对不动产进行拍卖,三次拍卖不成交的才可以做价处理。此外如此但大宗交易竟然没买卖合同。 “法院显然在违法处理我的不仅动产。”韩彦民称。 河南省著名律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法律评审专家胡律师说,房地产评估时间一般是半年到一年,超过时间可以视为无效。 “我弟是个农民,让我写的法律文书非常专业,是谁在背后给他找个支招?虽然我被误导写了变卖申请书,但是有法律呀,与法律抵触是无效的。” “韩彦民的弟弟正在受委托处理他人财产,向客户借钱,已经涉嫌侵占公私财物。”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刘培强律师说。 债权人提出异议 天上不掉下180万 “韩彦民巨额财产被贱卖,不但损害了他本人利益,我们几个债权人利益也无法保证,我们有的还比其他已经拿到钱的债主早起诉,反而没拿到有一分钱,不知道金水法院是如何处理韩彦民的财产的,这种选择性执行谁能服?这事肯定要弄明白。” “郑州人都知道,白沙早就有被划归郑州东区管辖的计划,规划方案也早就就出笼,别说白沙镇上的地,就是普通农用地价格也是一路飙升,现在镇上的地有证的每亩都在300万左右,就这也很难买到。法院早说韩彦民的地要卖,我们买下,怎么会卖给一个与案件没有任何关联的人?” 韩彦民的不少债主发出就这样的感慨。 “原来另有7名债权人早在中某县法院起诉,并轮候查封韩彦民位于白沙镇这宗房地产,中牟县法院一负责人还专门到金水法院协调,所处理财产按比例偿还。” “我们几个债主早就向法院提出过,我们早就找有实力的买家,把韩彦民的房地产处理掉,可以把他所有债务处理完,至少还可以再给他400万,当时买主就找好了愿意出到1500万元。”债主岳学荣等人说。 2014年10月17日,岳学荣、刘长兴等7名债主向金水区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 5个月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2016年的3月份金水法院又责成原买主余某、司某分两次拿出来180万元,按比例支付给提出异议的岳某等6位债权人。可笑的是有名债主李某虽然也提出异议当天没去法院,一分没拿到。 “目前还有两名债权人一分没得到,我们6个人也仅仅拿到不足一半的钱,我们不会就此罢休。”岳学荣、刘长兴等人说。 “事情过去3年,原来要是按照正常程序谁还会愿意再出冤枉钱?”韩彦民说。 〃学博士、河南省资深律师说,事过3年,债权人提出异议就很快执行过来180万,这钱能否算是韩彦民偿还债务?这样做对原买受人是不公平的,如果法院认为原来交易存在问题可以下裁定重新交易,而不是强压原买主再出钱。 韩彦民这起不动产处理背后究竟有多少问题?目前韩彦民已经向有关司法部门举报,本网将继续关注。 |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19 09:45 , Processed in 0.04528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