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4期)。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4期)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锦州市松山新区新食全食美饭店使用的的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锦州市松山新区新食全食美饭店2021年11月17日使用的的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工作不细致所致该批次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该经营户已启动问题整改程序。同时督促经营户加强落实员工培训规范操作,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本资讯标题,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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