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了2年8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迎来首次修改!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公告中监管总局表示,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降发展,该局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在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蓉要措施的法律责任中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相关许可证。 昨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还发布消息称,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的行政指导下,哈啰、青桔、美团、怪兽、小电、来电、街电、搜电8个共享消费品牌经营企业积极整改,取得成效,共享消费领域价格涨势得到有效遏制,标价逐步透明化、规范化。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商务部也曾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对直播电子商务业务生态体系,也即直播营销平台、直播主体乃至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作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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