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财经新闻 查看内容

湖南保监局一天连下两份罚单 中国人寿财险被罚款16万元

评论: 0|来自: 千龙网

摘要:   千龙网北京8月25日讯 8月24日,湖南保监局连续下发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支公司(以下简称娄星支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并处罚金,罚款总额为16万元。  中国人寿财 ...
  千龙网北京8月25日讯 8月24日,湖南保监局连续下发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支公司(以下简称娄星支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并处罚金,罚款总额为16万元。

  中国人寿财险

  资料显示,娄星支公司与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娄底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汽贸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并应对方要求支付手续费。2016年1、2月,娄星支公司共在某汽贸公司收入商业车险保费513,416.05元,其中一月商业车险新单保费377,996.66元,续保保费4518.26元;二月商业车险新单保费78,741.05元,续保保费52,160.08元。以上业务通过娄星支公司王某等12名个人代理人的工号出单。娄星支公司对上述保费按商业车险新单保费的30%、续保车辆保费的16%标准提取手续费122,328.85元,并转账支付到娄星支公司王某等12名个人代理人的银行账户中。娄星支公司负责某汽贸公司业务的工作人员收缴上述手续费用后,交给某汽贸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支公司违反了保险法(2015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修订)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被湖南保监局处以罚款12万元。

  谢劲松作为时任娄星支公司临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保险法(2015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被湖南保监局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4万元。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7-18 22:54 , Processed in 0.06412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