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国内新闻 查看内容

擅用广药集团名号宣传 广州吉旺食品公司被罚12.3万元

评论: 0|来自: 中国消费者报

摘要:   未获广药集团的授权,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却在其产品宣传中多次使用广药集团名号。3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的宣传行为构成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其罚款12.3万元。   2021年11 ...

  未获广药集团的授权,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却在其产品宣传中多次使用广药集团名号。3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的宣传行为构成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其罚款12.3万元。

  2021年11月9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细彭岭路10号汇龙国际电商产业园的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展厅宣传栏、产品展示区多处出现世界500强企业广药集团广药集团字样。该公司使用广药集团名号宣传其产品,却无法提供关于广药集团相关授权资料,涉嫌广告违法,执法人员对其立案调查。

 …查明,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1年7月27日,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执法人员认为,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存在任何关系,在展厅宣传栏、产品展示区、工作牌背带等多处出现王老吉广药集团字样,未获得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使用,这些宣传行为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了解,在执法人员办案调查过程中,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如实交待违法事实,并主动对违法广告内容进行整改。其违法事实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适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从轻级别进行处罚。

 ∽云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罚款12.3万元。(记者黄劼)

本资讯标题,擅用广药集团名号宣传 广州吉旺食品公司被罚12.3万元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9-13 18:28 , Processed in 0.29129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