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杨曦)记者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降委及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7月12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规定要求,相关广告主体在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不得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 本资讯标题,金银箔粉不可食用!四部门联合发文严刹食金之风 |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24 22:42 , Processed in 0.04248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