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今日介绍,修订后的文书上网规定中明确,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 最高法今日举办裁判文书公开相关情况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修订)主要内容;公布中国裁判文书网APP上线,以及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学文介绍,新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范围。 刘学文介绍,此次修订,详细列举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类型,包括各种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支付令,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以及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其中要求,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也应当在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后上网公开。 此外,已上诉、抗诉的一审裁判文书也纳入公开范围,同时与二审裁判文书建立有机关联,以完整展现案件审理和裁判的全貌,实现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知情与监督。 新规定还进一步明确规范了裁判文书不公开的情形。此次修订,要求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判文书原则上不上网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应当公开。 新规定还明确要求,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 同时,对于不公开的裁判文书,除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以外,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的理由,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 刘学文介绍,新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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