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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新国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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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22日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共 ...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22日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共5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过度包装指的是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或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新国标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至25%包装空隙率上限,蔬菜(含食用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蛋,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15%。

  鉴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鲜、易腐等特性和产业需求,销售包装在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供应链中还有保鲜、保活等功能,新国标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快递包装为物流包装,因此不算销售包装。

  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新国标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本资讯标题,生鲜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新国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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