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北京1月7日电 (记者吴秋余)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卓租赁市尝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卓制度,培育和发展卓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降发展。 意见提出,金融支持卓租赁市尝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卓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卓,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卓供应。金融支持卓租赁市尝展应以市场配置为主,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租赁卓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市场功能完备、结构均衡、竞争有序。 意见明确,卓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卓建设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相关要求。卓租赁企业运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卓的,卓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卓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改造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城中村等形成的非自有产权租赁卓,卓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贷款期限内应收租金总额的70%。 本资讯标题,关于金融支持卓租赁市尝展的意见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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