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笔者接到群众反应,称位于信阳市107国道金牛产业园开发的三栋高层,为河南合产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在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公开对外预售。![]() ![]() 一位售楼部韩女士给出的购房置业计划表,标明房子的户型、面积、以及首付款和月供等信息,我们这房子正在对外预售中,可以交定金,也可全款,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不会有啥闪失。 市民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近年来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断裂而跑路者时有发生甚至变成了烂尾楼。老面姓的购房款谁来保护? 请问房地产商在没有预售商品房时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时,“信阳金牛产业园”如此胆大对外预售。 信阳金牛产业园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就安排售楼部工作人员公然违法销售房屋,其行为为什么没受到信阳房地产管理局制止和处罚,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1、销售1套且收权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权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权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那么,信阳房地产管理局为什么没有对信阳产业集聚区的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罚?信阳房地产管理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是否构成渎职、懒政不作为,有待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处理。我们乐见并期待着政府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给百姓和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对此事保持密切关注。业主和网友需要真相,我们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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