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大地网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权威发布,日前,河南省纪委通报了4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其中,信阳市新县政府党组成员李良斌(副县级)因分管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通报指出,2014年12月,新县林业局党委原书记、局长华日刚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4年12月,县林业局党委原书记、局长陈俊(接任华日刚),因春节期间违规发放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2015年8月,县林业局原副局长夏宗应、林业局下属单位负责人扶晓平、汪立俊、余孝金、吴成元等5人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11月,县林业局下属单位负责人谢祥、张志刚、工作人员胡玉新因套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上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李良斌担任新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县林业局工作期间。作为县政府分管领导,李良斌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未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在个别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后,仍然疏于监督,没有强化管理教育,“一岗双责”严重缺位,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致使新县林业系统“窝案”“串案”频发,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干部职工10人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其中3人是林业局班子成员,包括前后两任“一把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6年5月,李良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河南省纪委强调,以上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敢担当、失职失责,对这些行为实施问责再次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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