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泌阳县春水镇供销社主任陈琦利用供销社院内闲置土地,以建设职工集资房的名义,在没有任何资质和和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建设商品房,对外出售。请上级领导、职能执法部门前来调查处理。 2014年,春水供销社主任陈琦(电话13949598367)纠集四名本镇能人,并以他们的名义开发供销社院内的10多亩空地,建设职工集资房,说是给职工办福利。他们没有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没有办理规划证、施工证、售楼证等包括防空手续在内的资质和证件,就在2014年开始违法动工建设集资房,到目前为止,已经使用土地3亩,建成了4 棟商品房,每栋是6户,上下4层。底层是门面房。上边住人。现在,已经对外出售了18户,每户收款49万元。共计收款882万元,还有大部分空闲土地正准备继续开发建成商品房。 上级领导,职能执法部门领导,春水供销社主任陈琦依仗职权,非法开发房地产,以权谋私有以下几个问题。 1,? 开发供销社院内的空闲地,没有任何资质和手续,属于非法开发。是完全的小产全房。他们以建设集资房的名义建设商品房出售。他们聘用的建筑队没有建筑资质,他们占用的土地没有向国家缴纳任何费用,他们使用的土地也没有变更成商品住宅房用地手续,他们更没有规划证。施工证、售房证、工商证、税务证、以及如防空等合法手续,是完全的黑人黑户黑建筑黑销售。是置法律法规之外的违法犯罪行为。 2,? 陈琦作为社主任是这项违法占地开发的总指挥和幕后总策划。他欺骗上级领导,以职工集资房的名义建设实质上的商品房。国务院早在多年以前就三令五申,严禁单位私自建设职工集资楼。但是,陈琦在会议上却多次对社职工说,房子建成后,分给你们。结果,大部分都卖给了商户,本社职工很少分到。比如,我妈妈马丽就是供销社的职工。我家原来租用院内的一块空闲地,我爸爸开办废品收购站,年年缴纳租金,后来,陈琦让我爸把收购站搬走。加上我妈是在职职工,应该享受陈琦的分配房屋政策,所以,他当时承诺,给我家免费解决一套职工住宅。陈琦和合伙人都在承诺书上签了保证,结果,他们到现在却推诿扯皮,说的话不予落实。我们知道,就是已经建成的集资房,还有6套闲置着,他也拒不兑现诺言。这说明,他们建集资房是假,建商品房出售挣钱是真。 我们要求,一,陈琦要兑现诺言,按照他们白纸黑字的保证,给我妈妈爸爸免费解决一套集资房。二,要求纪检监察、土地、税收、城建局、规划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春水镇,彻底查清陈琦等人非法开发房地产从中谋取私利的内幕,按照党纪国法对陈琦顶格处理,撤销他的社主任职务,给与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三, 对于违法违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条款,严格处理,责令他们停止非法开发和施工,依法追回合伙开发人的非法收入,对于几个合伙开发人要追究违法开发房地产的责任,该罚款的罚款,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对他们姑息迁就。 四, 我爸爸租赁供销社空闲地办的废品收购站因为陈琦的非法开发房地产而被迫搬走,无法继续经营,造成了灭顶之灾,搬到镇外后,客户丢失,经营艰难,已经倒闭,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我们向陈琦多次要求用开发商品房的收入补偿,但是,陈琦仅仅甩给我爸5万元就不再搭理了,无奈,我六旬老爸为了生计只好离井背乡,到外地打工,艰难度日。我年仅40多岁的妈妈因为多次讨要赔偿款无果,气愤忧郁苦闷成疾,半年前去世。可以说,陈琦的非法开发房地产,使我们家破人亡!为此,我们要求陈琦及供销社赔偿我家上述经济损失50万元。 王岩,家住河南省泌阳县春水镇阳春路96号,身份证412822198706061144 电话18937570195 2016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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