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时事要闻 查看内容

山东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嫌犯获释 检方不起诉

评论: 0|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9月30日上午,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郭某某随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9月30日上午,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郭某某随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原标题:山东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嫌犯获释检方不起诉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9月30日上午,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郭某某随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今年高考期间,胶州市应届考生郭某某因偷改同学高考志愿,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于2016年8月3日被胶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2日经胶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胶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性和相关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召开公开审查会,邀请当事人、法学专家、教育部门代表、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受害者已被录取,对其出具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承办人到学校进行调查,老师称其在学校表现良好,郭某某的老师、同学等通过辩护人提交多份请求书,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因郭某某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本着挽救、教育的目的,根据刑法和刑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郭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既起到社会警示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权保障的刑事法理念。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29 09:38 , Processed in 0.04711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