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日讯,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英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降发展的补充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引导卓需求,10月7日起,我市将实施商品卓限购政策,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卓。同时,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卓信贷政策。对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卓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卓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卓,申请商业性个人卓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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