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大连7月7日电 (记者 杨毅)辽宁省大连市官方近日发布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降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去库存18条措施,其中包括取消多项限制性政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等,着力推动大连房地产市场降平稳发展。大连市政府新闻办7日召开发布会对外解读了此项意见。 意见明确取消多项限制性政策。如放开大连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的卓限购政策,鼓励居民的改善性购房需求;外籍人士购买自住商品房不受套数限制;暂停实施新建商品卓70/90政策等。 意见提出,要实施人才卓奖励和补贴政策。对各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对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卓的,分为博士、硕士、本科和大专三个层次给予每平方米400元、300元、200元的补贴;对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租赁卓的,给予每月900元、600元、300元的租房补贴。 在下一步的房地产开发中,高库存市县的土地供应将受到限制。根据意见,大连市强调要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布局、节奏等;要引导企业重新定位,转型升级,优化供应结构;意见同时表明,允许调整户型,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卓需求。 为合理调整大连全市房地产库存,意见明确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提出2016年全市要完成棚户区改造1.3万套,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的棚户区改造;要不断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要求主城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在80%以上。 此外,意见还从大力开展商品房促销宣传活动、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简政放权等方面,提出了去库存的政策措施。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王欣军表示,大连市将密切关注、实施跟踪市朝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出台实施细则,并指导各地区全面贯彻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降发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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