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乘建,男,60岁,小学文化,农民,威海经区崮山镇北虎口村人,住址同。
我95/96/97为威海高区西钦村村办威海市福田建筑工程公司打工3年(下称福田公司实际打工4.5年),工钱全被其非法克扣!我自95年底始向该公司 讨要工钱3年无果后,被迫于99.1.19日年把该公司告上了威海区、市两级法院,经两院13个月的审理,最后都以:‘你(我)案属内部纠纷,不属法院受 理范围,请你到有关部门申请处理’作出了裁定和终审裁定(司法腐败不作为)!
遵照两级法院最权威的裁定和市建委与清欠办公室的指示(他们已受理我案一个多月),我和代理人手持涉案的63份证据,于04.3.21日到具有属地管理权 和主管权的高区建委申诉维权(下称该建委),在该建委3名官员参加的专题解决会议上,我出示的63份证据对福田公司经理苗延政的零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 据)M是在这种情况下,苗延政竟说:‘我不管你有多少证据,反正要钱没有’!顺势,该建委一官员答复我:‘人家不给钱,我们也没办法(该建委有强大的行 政强制权),请你们到别处解决吧’!自此,我重又上访维权到市建委和清欠办。05.12.26日,市建委终于无法无据的书面决定只给我34%的工钱,另 66%被市建委第二次非法克扣了!!我当然拒领这34%工钱,市建委答复:‘你不领我们就不管了’!由于不服市建委的非法答复和决定,我依旧上访市建委不 停!4年半后的09.5.25日,在我依法上访举报的压力下,市建委的清欠办被迫召开了由4方10人参加的举证质证和印证专题会议,经清欠办宫科长与邹律 师(女)对我95年打工的31份工程决算书与福田公司经理苗延政递交的决算书逐张核对后,由宫科长当着现场10人面宣布:‘经核对,完全相符!’到此,我 95年打工钱被市建委确认和承认给付!自证自认了市建委克扣我95年打工钱,即66%的克扣部分是非法错误的!!但市建委还是无法、无理、无据的拒绝为我 解决诉求!!这以前后12年半的绝望中,我还被迫向威海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市人大、市纪检监察、市检察院、市局高区公安分局(我依法以欠薪罪向该局 报案被非法拒绝立案!)、市总工会和市委组织部等30多家职能部门,进行了交差反复不停的上访信访和9年不辍的网上投诉举报至今!但都被威海最高层领导指 示‘不给解决’而推出不管!
自我的代理人2004年初为我义务代理本案至今的12年半中,高区建委一面对我案推出不管,一面又4次滥权不为介入我案,请看。
1、06.5.19日,该建委经与市建委策划,按照市建委对我书面答复的同样内容和金额,仍有错不改的书面答复只给我34%的工钱。
2、08.8.7 日,该建委通知我到其单位有事商谈,我去后3个官员竟相互推诿不接访我,主办我案的监管处梁主任(现升副局长)甚至蛮横的警告我:‘你的案子国务院华建敏 秘书长的批示都转到威海来了,但没用,市上领导早定了,不给解决(指被市建委非法克扣的66%工钱)!’。
3、2011.12.9日,该建委在中央、省转 办督办的压力下(12年半中 我反复向中央、省的材料举报和网上举报而转到威海的大量转办函全被秘密压下不办),又电话通知我到其单位解决问题,接访我的彭姓官员用了3个多小时,详细 审查了我打工4年半的全部证据和材料后答复我:‘你的工钱我们清楚了(指156764元工钱总额 含我代福田公司垫付的9000元摩托车押金),关于赔偿问题你说个数,有材料更好(我当即把依法计算好的赔偿材料交给了他),等我们把你的情况向市清欠办 汇报后再作决定’。但至今4年半过去了,一切皆石沉大海!
4、我12年多对市委市府信访局的不停持续上访,第一次换来了现任局长苑圣慧(市府副秘书长)亲 自指示高区信访局接访我的‘喜讯’(12年半中 我数百余次的书面和口头请求该局依信访条例之规定对有权处理而不处理不作为的市建委、清欠办和高区建委及责任领导进行督办和建议追责 但都被该局拒绝!!),2016.6.15日上午10点,高区信访局董姓官员和该建委监管处袁副处长(最熟知我案的邢、彭两官员被排除)在接访了我2个半 小时后答复:‘由于福田公司没年检和检查不合格,我们建委无权强制这个公司支付你的工钱和赔偿,我们只能协调…(协调是行政不作为的护身符)’,说白了还 是推出不管!!我的代理人当即有法有理有据的驳斥道:
第一:只要福田公司没依法破产和主体存在,该建委就有权力有责任责令其支付我的工钱和赔偿,包括提请 法院追究其欠薪罪(我案是‘克扣(薪)罪’这是福田公司及其责任人必担的刑法)。
第二:假如福田公司依法破产清算,其清算出的资金法定的第一顺序就是支付 我的工钱,对此,该建委有不可推卸的监管和督办职责。
第三:据我调查,福田公司尚有很多应收账款,包括西钦村村委会欠其的工程费和劳务费,这是该建委责令 其支付我工钱和赔偿的本钱。
第四:依法,福田公司肯定向政府缴纳了备付工资保证金,请该建委从保证金中清偿我的工钱和赔偿。
第五:我当时的95/96 /97三年为其打工的福田公司是西钦村纯粹的村办企业,即我当时4年半打工所创造的财富完全归西钦村村委会所有,如果福田公司某日丧失了支付我工钱的能 力,根据债随资产(金)走的清算原则,该建委有权力和责任责令西钦村村委会支付我的工钱和赔偿!
第六:自我从99年向威海两级法院起诉福田公司讨要工钱 始,至今已17年多,期间,我依法向威海30多家职能机关提起的申诉维权,均遭故意违法违纪推出不管至今!致我一起最长一年即可解决的简单懈被恶意拖了 20年半得不到依法公正解决-济损失极其严重(包括我付出的20年半巨大维权成本! 已超出了工钱总额!)!因果关系极其清楚!假如以上5项支付工钱的依据及所涉单位兑现不了我的工钱和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4款,第6条第1 款,第7条第1、2款之规定,具有管辖权和主管权的高区建委和市建委必须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这是法定!谁都推卸不了(次之应当国家赔偿的相关单位暂略)!
概而言之,凡在建筑领域打工劳动者的工钱被拖欠被克扣,各级建委都有权力和责任为其清欠!因为建委在建筑领域里的权力最大(定原则是,有权力必有责任!
高区建委极其严重的违反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行政原则!根据威海市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规定,请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案的主要当权者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综上依据和事实,这是一起性质极其严重的官官相护(腐)和官商勾结,人为故意制造的,且持续了长达20年半的冤假错窝案q案!奇案!其公权力滥权乱为不作为已登峰造极!!
这是一起中央以下五级46家职能部门(实际是52家)都确认和承认的错案(有百份证据和31万余字的材料证),且有很多部门和领导保证给解决的承诺!
请具有属地管理权的高区建委,请均具有主管权的高区建委和市建委并周永迪主任,通过依法行政和行使行政强制权,眷兑现我的工钱和赔偿!这是我20多年来向中央以下五级千百次的合理合法请求!
威海举报人(农民工):周乘建
电话:1306116585
2016.七.一c6E多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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